科室介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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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务科职责

发布时间:2016-06-18    浏览次数:1510

1、医务科是在分管副院长的领导下的医院医疗工作综合管理部门,具体组织实施全院的医疗工作;

2、坚持依法执业、守法经营,严格遵守各级医疗法律法规,杜绝违法行医;

3、拟订有关医疗业务计划及各项医疗考核指标,经执行院长、分管副院长批准后,组织实施。经常督促检查,按时总结汇报;

4、组织健全并充分发挥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、病案管理委员会、药事管理委员会、输血管理委员会、医疗纠纷技术鉴定委员会和质量控制小组的作用,全面提高医疗质量,增进医疗服务;

5、负责实施“三基”考试和医疗操作规范培训等,检查全院医务技术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。不断提高全院的医疗业务技术水平;

6、深入各科室,了解和掌握情况。督促各种制度和规定的执行,定期分析医疗质量和工作效率,不断研究改进措施,提高医疗质量,严防差错事故;

7、负责全院临床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,加快人才培养,提高医疗技术水平,制定专科发展计划并组织落实;

8、加强全院医务人员医疗安全学习和医疗事故条例的培训,对医疗纠纷进行调查,组织讨论,及时向执行院长、分管副院长提出合理意见;

9、负责组织重大抢救和院外会诊,组织实施临时性院外医疗任务和对基层的技术指导工作,建立医院对公共卫生事业突发事件的应急防御系统。参与应急情况及突发事件的组织、协调、管理及相关预案的制定与实施;

10、督促检查并规范药品特别是抗生素的合理使用,协调医疗器械的供应和管理工作;

11、协助人力资源科做好卫生技术人员的晋升、奖惩、调配工作。

12、在分管副院长领导下,负责医院的医疗安全工作;

13、负责医疗纠纷的日常接待、调查。 负责医院重大、突发医疗纠纷的应对,负责纠纷和解协议的拟订、签订和保管工作;

14、在相关临床、医技科室的密切配合下负责医疗纠纷的医学鉴定和法院诉讼工作;

15、依照集团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具体要求对有关科室的医疗质量、安全工作进行考核;

16、负责医院医疗信息及不良事件的信息管理;

17、积极与集团医务部联系,接受其检查、指导;集团医务部部署的工作任务,经院领导同意后认真执行;

18、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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