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眼科复诊通知与注意事项
发布时间:2020-05-15 浏览次数:5800
尊敬的患者朋友:
长兴第二医院眼科,已经逐步恢复诊疗项目,欢迎广大患者前来就诊!科室医护人员个人防护、门诊防疫管理和医疗器械的清洁消毒等方面,严格践行防疫标准,努力确保每一位到诊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健康安全。为继续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,保障大家安全,来院就诊时,请您务必知晓并遵守以下重要规定:
一:入院就诊时请佩戴口罩,接受体温检测
1、就诊及陪同人员持绿码加有效身份证明(身份证、医保卡等)进入医院。
2、就诊及陪同人员配合医务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工作,如实提供流行病学史。
3、根据医院工作人员引导有序就诊。
二:开诊期间严格执行,一人一诊室,避免聚集感染
三:请您尽量提前预约,有序就诊
科室负责人:沈雨
诊疗地址:长兴第二医院三楼眼科
就诊时间:星期一至星期六
上午8:00—11:30 下午13:00—16:30
预约电话:582576/6296126